站内搜索
招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政策 >> 学校政策 >> 正文
内蒙古农业大学200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网上录取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4-03 浏览:

????为确保我校200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规范、公平和公正,根据招生考试中心下发的《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内蒙教招考普发[2005]16号)和《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内蒙教招考普发[2005]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2005年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录取方案,研究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办公室下设审核录取组、技术保障与系统维护组、纪检监查组、咨询与信息反馈组和安全保卫组。

????审核录取组:由招生就业处和各学院指派的招生工作人员(每学院1人)组成,负责对报考我校各学院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预录取和录取工作。

????技术保障与系统维护组:由学校网络中心和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生过程中的软、硬件维护,保证网络畅通。

????纪检监查组:由学校纪委、监审处委派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录取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招生信息的公示。接受对我校录取过程中违规事件的申诉及举报,并负责对违规事件或人员的处理。

????咨询与信息反馈组:由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来访、招生信息反馈。

????安全保卫组:由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维护招生现场的秩序,使招生工作安全、顺利、有序地进行。

????二、录取模式及系统

????2005年我校招生网上录取全部采取远程异地方式进行,通过中国教育科研网进行数据交换。网上录取采用由教育部、清华大学开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算机远程录取管理系统”。

????三、录取工作流程

???(一)核对计划

????通过互联网登录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指定的网站查询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招生计划等有关情况。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核对,如有问题及时以传真形式提交各省(市、自治区)招办负责计划的管理负责人。

????1.6月30日—7月4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规定的网址上查询我校在自治区内录取的提前批本专科艺术设计专业的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名单及文化课考试成绩。在其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艺术设计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随批录取。

????2.其它各专业按照录取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的规定在第一志愿开档前,启动院校子系统,登录各招办指定的服务器,核对招生计划。

???(二)提交投档比例

????根据我校招生的实际情况,从自治区以外其它省(市、自治区)招生一律按照120%比例投档。自治区内按自治区招生办的规定按100%投档。

???(三)审阅考生电子档案进行预录取

????1.在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时间,由审核录取组组长机从各省级招生办服务器下载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考生所报志愿情况,进行专业预分,并投到相应的学院(组员机)。

????2.各学院录取人员在各组员机上接收本学院考生的电子档案,负责对投到本学院考生的电子档案进行审阅。接收到考生电子档案等信息后,要认真审阅考生的各项信息,尤其对患(或曾患)各种疾病及有专业受限的考生,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进行审阅,提出对考生预录取或预退档的初步意见。对于体检要求和学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本学院各专业就读的写明退档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上载至审核组组长机。

????3.审核组组长机对学院提出的退档考生进行复审,统一汇总,若退档理由不充分,则返回相关学院;认为退档理由充分,确定预录取考生及退档考生名单,报请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向各省(市、自治区)招办上载。

???(四)录取原则

????审核和确定录取名单时,要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有关规定录取,认真对待各志愿考生。坚持志愿优先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

????为了保证录取进度,各学院要及时结清档案,将信息上载至组长机。

????对考生在各录取批次填报的所有志愿,采用由计算机按顺序、按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一志愿额满,第二志愿不予考虑。线上考生第一志愿不足录取名额时,从第二、三志愿考生中依次调配;人数仍不足时,从线上服从调剂录取的考生中调配;若仍录取不足,由审核组提出降分标准,由招生领导小组决定后,从线下第一志愿的考生中调配。

???(五)调整计划

????如果招生计划需要变更,须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院校端软件上载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的服务器,同时填写统一印制的《院校招生计划调整申请单》,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签字后,传真提交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规定的联络员。

???(六)打印、邮寄录取通知书

????由各学院协助招生就业处打印本学院录取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装入特快专递信封,统一交邮局寄发。

????四、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本科提前批(汉授美术、高职本科),时间:7月6日—8日

????专科提前批(汉授美术、高职专科),时间:7月6日—8日

????本科一批, 时间:7月13日—17日

????本科二批, 时间:7月19日—25日

????本科三批,时间:7月25日

????专科一批,时间:7月29日—8月2日

????专科二批,时间:8月3日—5日

????五、录取工作要求

???(一)学校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对录取场所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网络安全,确保录取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二)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和规定,主动接受业务培训和网上录取的技术培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切实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三)配备相应的网上录取设备和专职计算机技术人员,确保录取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招生期间开设了监督及申诉电话,电话为0471-4305569。

????六、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

???(一)学校有关招生录取的规定,已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不得在招生期间随意更改。

???(二)在自治区内按超计划多录取一部分新生,开学后不再降分补录。

???(三)对于二批本科录取的超过一批本科线的高分考生,由本人申请,报招生就业处批准,视情况可调整到一批本科相应专业学习。

????七、录取地点

????各学院录取地点设在学校网络中心计算机房。

????八、本方案由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上一条:学生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政策摘要
下一条:内蒙古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意见

关闭